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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頁
標 題: 少數族群語言是否能在公家機構通行?是否有區域性限制?須要法律或行政命令...等等來保障嗎?
作 者:

黃文珍 幼三 8906057 twb re2 

留言給: 大家

留言內容:

我想少數族群語言在公家機構通行是可行的,但是我認為可行點的基礎必須建立在穩固的條件下,例如政府或整個社會風氣大環境下對少數語言的尊重與重視,所以當然也需要相關法令或行政命令的保障,因為公權力的命令會有助政策的推動,而也可制定一些公家機關服務人員與行政者的一些語言教育法令,例如在公家機關服務者必須具備幾種少數語言能力能對一般洽公民眾在使用少數語言溝通不至於造成困擾或錯誤,因此在基層公務人員選才考試的時候可以納為能力考試,性質如同英文能力檢定一般,也可以增有少數語言能力檢定考試項目,讓一般公職人員有一定的少數語言能力,另外也要加強公職人員的能力例如安排學習課程給予他們進修語言的機會,而我認為不一定有區域性限制,因為區域性限制表面上看來似乎對少數語言盡到保護的責任,但是實質上我認為仍然是另一種形式的歧視與孤立,若是整個大環境有心傳承少數語言的薪傳,那麼整個歷程應該是全民與社會參與化的.

留言於 2002-10-29 21:33:04  ymb736@yahoo.com.tw

標 題: 對第七題的想法
作 者:

幼四佳璇 

留言給: 大家

留言內容:

個人覺得可以允許少數族群使用自己的語言來命名與申請證件.
並沒有什麼理由可以拒絕啊!基於尊重,公家機關應抱持開放的態度
而不是歧視或排斥的態度.況且允許或鼓勵少數族群在公開的場合使
用自己的語言,可以在無形中提高這些語言的地位或吸引大家來注意
這些被忽略的少數語言.
至於公務人員員是否必須要會使用少數族群的語言,個人則持著較保守的
態度,因為如果用強迫的方式來要求所有的公務人員都要會使用少數族群
的語言,那似乎就不太尊重那些公務人員(雖然公務人員的職責是服務民眾)
,但是可以用鼓勵的方式來促使那些公務人員來學習少數民族的語言並提供
服務.
對於政府,個人則認為可以設一個針對少數族群的服務團隊,提供例如翻譯等
協助或是籌備人才的培養計畫,以提供少數族群更實際的協助.

留言於 2002-10-29 22:32:44  llf1388@pchome.com.tw

標 題: re: re: 台概留言
作 者:

幼四佳璇 

留言給: 王意雯

留言內容:

本文為回應在【 王意雯 】的大作中提到 :
>本文為回應在【 9103037林沛蓁社一甲 】的大作中提到 :
>: 語言宣言
>: 1.人生而平等,因此語言也應得到公平的對待
>: 2.在強勢語言的侵襲下,人們該更努力保存瀕臨滅亡的弱勢語言
>: 3.語言不應受到任何制度的強制下遭到迫害
>: 4.教授母語給後代子孫,不至於讓專屬於自己母語只剩下文獻紀錄
>: 5.不以講母語為恥
>: 6.為後世做好一套母語傳承的整理
>: 7.不輕視不同於自己母語的語言
>
>
>
>我覺得現在的新新人類似乎把講台語當作是一種恥辱了
>而且阿
>現在在正式場合裡,講國語已變成一種不成文的規定
>因為他們覺得講國語比較有氣質
>
>不過對於大部份台灣人來說
>台語還是最普遍的語言
>而就社會階層來說
>講台語,比較能融入生活在最低階層的人民
>要不然,為什麼一到選舉就有候選人要臨抱佛腳的
>學習其它語言來換取選票
>
>其實母語在今天來說是暫時不會消失的
>不過,政府若沒有找出一個解決的方案來保她
>我想在不久的將來
>台語真的會被遺忘
>我們的後代子孫也許會不懂得如何去講

可是啊......我覺得台語並不會被遺忘耶,因為其實台語還是很多人在
講,像在南部,其實大部份的日常生活用語或交談還是以台語為多.
我反倒會為那些原住民或客家族群擔心,因為他們才是真正語言流失
與消失最快的族群.

留言於 2002-10-29 22:44:46  

標 題: 少數族群語言是否能在公家機構通行?是否有區域性限制?須要法律或行政命令...等等來保障嗎
作 者:

8906001幼三逸群 

留言給: 大家

留言內容:

我覺得語言是用來溝通用的.在私底下.其實大家可以不用分類說你說的是什麼語言.總之大家都聽的懂就可以.
今天不管是在公家機關還是什麼地方(排除其他利益因素).只要說同一種語言的人數達到一定數量.相信那個語言將會成為大家溝通用的語言.而不再只是侷限於那個語言是否是少數民族語言.
有時候.我們也許會迷失在說國語(或英文)是高尚有水準的錯覺中.但仔細想想.如果那些語言不是大家最常用來溝通的語言.我想大家也就很少會去使用它了
而且.政府應該也沒有規定說在公家機關一定要用.官方語言.來溝通.那麼對於少數族群的語言又需要什麼限制呢.

留言於 2002-10-29 23:47:49  

標 題: 少數族群語言是否能在公家機關通行?是否有區域性限制?須要法律或行政命令...等等來保障嗎?
作 者:

幼二8906001逸群

留言給: 大家

留言內容:

我覺得語言是用來溝通用的,在私底下,其實大家可以不用分類說你說的是什麼語言,總之大家都聽的懂就可以.
今天不管是在公家機關或是什麼地方(排除其他利益因素),只要說同一種語言的人數達到一定數量,相信那種語言將會成為大家溝通用的語言,而不再只是侷限於那種語言是否是”少數民族語言”.
有時候,我們也許會迷失在說國語(或英文)是高尚有水準的錯覺中,但仔細想想,如果那些語言不是大家最常用來溝通的語言,我想大家也就很少會去使用它了.
而且,政府應該也沒有規定說在公家機關一定要用”官方語言”來溝通,那麼對於少數族群的語言又需要什麼限制呢?

留言於 2002-10-29 23:31:02  

標 題: re: re: re: 台概留言
作 者:

THK 

留言給: 幼四佳璇

留言內容:

如果維持現狀的話,(也就是說家長不教子女母語、學校一星期只教一節母語課),我想客家語和原住民語在這個世紀,或許不用二十年,都會在台灣消失。福佬語會不會消失,比較有爭議。作為一個簡單的經驗法則,你要是聽到四周圍小孩子所說的都是華語,並且一點也不覺得奇怪的時候,福佬語大概就快完了。現在,我所觀察到的情形是許多家長認為華語才是高階語言,是地位、身份的象徵(你可以問問學校的教職員,跟小孩使用什麼語言),福佬語的地位或實用價值雖然高於客語和原住民語,但是和華語比起來,福佬語還是雙言社會中的低階語言。目前,福佬語往上的地位提升有限,華語入侵家庭等親密領域卻相當嚴重。我認為華語的勢力強大,目前需要有相當的母語意識,才能抵擋住在學校培養出來的“自然而然”說華語的習慣。照目前大多數人的語言習慣來看,福佬語活下去的希望,並不大,看來只是早死晚死的問題。希望我錯了。

本文為回應在【 幼四佳璇 】的大作中提到 :
>本文為回應在【 王意雯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文為回應在【 9103037林沛蓁社一甲 】的大作中提到 :
>: : 語言宣言
>: : 1.人生而平等,因此語言也應得到公平的對待
>: : 2.在強勢語言的侵襲下,人們該更努力保存瀕臨滅亡的弱勢語言
>: : 3.語言不應受到任何制度的強制下遭到迫害
>: : 4.教授母語給後代子孫,不至於讓專屬於自己母語只剩下文獻紀錄
>: : 5.不以講母語為恥
>: : 6.為後世做好一套母語傳承的整理
>: : 7.不輕視不同於自己母語的語言
>:
>:
>:
>: 我覺得現在的新新人類似乎把講台語當作是一種恥辱了
>: 而且阿
>: 現在在正式場合裡,講國語已變成一種不成文的規定
>: 因為他們覺得講國語比較有氣質
>:
>: 不過對於大部份台灣人來說
>: 台語還是最普遍的語言
>: 而就社會階層來說
>: 講台語,比較能融入生活在最低階層的人民
>: 要不然,為什麼一到選舉就有候選人要臨抱佛腳的
>: 學習其它語言來換取選票
>:
>: 其實母語在今天來說是暫時不會消失的
>: 不過,政府若沒有找出一個解決的方案來保她
>: 我想在不久的將來
>: 台語真的會被遺忘
>: 我們的後代子孫也許會不懂得如何去講
>
>可是啊......我覺得台語並不會被遺忘耶,因為其實台語還是很多人在
>講,像在南部,其實大部份的日常生活用語或交談還是以台語為多.
>我反倒會為那些原住民或客家族群擔心,因為他們才是真正語言流失
>與消失最快的族群.

留言於 2002-10-29 23:59:00  

標 題: 學校是否提供少數族群語言的學習機會?是否用少數族群語言教學?學習時機何時開始?是全國還是局部性的?非
作 者:

tb.re3.資教一.9111012.蘇正芳 

留言給: 大家

留言內容:

我覺ㄉ位於原住民.客家.區域性地區ㄉ學校可以嘗試著在學校開母語教學的課程,教導那些下一代的孩子們可以去知道去說出他們ㄉ母語.讓母語ㄉ傳承可以延續下去,不讓這珍貴ㄉ語言文化流失.而母語教學我覺ㄉ應該從低層年級做起,母語不像英語注重於實用性,母語教學為ㄉ是讓下一代可以傳承這文化,所以應注重於低年級小朋友,因為他們正處於學習語言快速ㄉ階段,讓他們接觸母語可以使其印象加深,不容易被國語ㄉ使用頻寓所掩蓋過.

留言於 2002-10-30 00:35:51  

標 題: 台概報告
作 者:

邱馨誼 

留言給: 大家

留言內容:

二、少數族群語言是否能在公家機構通行?是否有區域性限制?須要法律或行政命令...等等來保障嗎?
我覺得是可以實行的,但要有地區限制,因為並不是每個地區都了解少數民族語言,可以以各地方的方言為公家機關之語言。不需要任何法律或行政命令,一切以習慣為主,方便即可,並不需要有任何限制,如此一來,大家不用刻意去學習別的語言。

留言於 2002-10-30 00:46:42  

標 題: 台語概論
作 者:

初一乙9101081邱馨誼 

留言給: 大家

留言內容:

二、少數族群語言是否能在公家機構通行?是否有區域性限制?須要法律或行政命令...等等來保障嗎?
我覺得是可以實行的,但要有地區限制,因為並不是每個地區都了解少數民族語言,可以以各地方的方言為公家機關之語言。不需要任何法律或行政命令,一切以習慣為主,方便即可,並不需要有任何限制,如此一來,大家不用刻意去學習別的語言。

留言於 2002-10-30 00: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