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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頁
標 題: 語言人權宣言
作 者:

twb.re2邱顯揚 9111010 資教一 

留言給: 東師-張學謙老師

留言內容:

1.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應有使用其母語的權利。
2.所有的語言皆有平等的地位,無論使用的人數多寡。
3.政府對於較少數的語言應該給予幫助,使其能夠保存、延續。
4.語言屬於一種文化,不應該因為政治而使其受到壓迫。
5.人民本身除了思想上對於自己母語的認同之外,更應該在行動上支持,意即應多使用母 語,以免母語的逐漸死亡。
6.文字亦為語言傳承相當重要的工具,所以沒有文字的語言最好是能夠發展出相對應的文字。

留言於 2002-10-18 02:06:16  b711125@ms1.pchome.com.tw

標 題: 語言權宣言
作 者:

twb.re2 陳俞蒨 9008024 特二 

留言給: 東師 張學謙老師

留言內容:

語言權宣言:
1.每個人有權去選擇他所使用的語言
2.每一個族群皆有其說母語的權利,不應受到有色眼光的對待
3.語言是用來溝通的,不應強迫他人來使用我們的母語,我們亦不可強迫別人使用我們的語言
4.尊重我們的母語,並讓它傳於後代子孫
5.尊重他人的母語,不可用批評眼光去看待
6.母語教育應同英語教育一樣受重視

留言於 2002-10-20 07:47:32  

標 題: re: 語言權宣言
作 者:

peter 

留言給: twb.re2 陳俞蒨 9008024 特二

留言內容:

本文為回應在【 twb.re2 陳俞蒨 9008024 特二 】的大作中提到 :
>語言權宣言:
>1.每個人有權去選擇他所使用的語言
>2.每一個族群皆有其說母語的權利,不應受到有色眼光的對待
>3.語言是用來溝通的,不應強迫他人來使用我們的母語,我們亦不可強迫別人使用我們的語言
>4.尊重我們的母語,並讓它傳於後代子孫
>5.尊重他人的母語,不可用批評眼光去看待
>6.母語教育應同英語教育一樣受重視

關於第六個建議我覺得應該可以改成“母語的學習優先於第二語言的學習,更優先於外語的學習。”李英哲教授(1995)對台灣語言本土化的概念,有極為精闢的討論。他指出“母語的教育及使用如何得到百分之百的推廣及照顧”是語言教育本土化的重要指標﹕
台灣語言的本土化就是要求先有母語教育及使用的權利;有母語才有別的語言,母語是每人感情最深處的需要,國語及英語是工作上,生活上有時需要的工具,教育上最基本的的工作是先保存、提高母語的能力,然後才談其他語言的教育。
Pillipson et al.提出語言權的階層論,從人社會化的過程來看,兒童首先接觸的就是其母語,華語不過是第二語言,英語第三。重要的是就語言學習的觀點來說,母語是我們學習第二語言,外語的基礎。現在國小一年級開始教英語不過是讓小孩子早一點放棄英語罷了。
Phillipson, Rannut & Skutnabb-Kangas (1994) Linguistic Human Rights: Overcoming Linguistic Discrimination. Mouton de Gruyter.p10

留言於 2002-10-22 01:42:50  peter@cc.ntttc.edu.tw

標 題: 正視語言問題
作 者:

社一甲 王雅莉9103038 

留言給: 張學謙教授

留言內容:

我很同意蘇正芳同學的看法,因為每一種語言都是代表不同的文化,沒有哪一種語言比較優美.比較高階.不要因為是少數使用人口或是弱勢族群,就忽略了他們的存在性.
政府應以積極的態度去正視語言問題,光是有母語教育政策,卻沒有積極地去落實實行,例如邵族,他們的人口逐漸消失中,語言當然不能避免的流失,政府是否有真正的對應政策嗎?所以,加拿大的政府把不同地區的不同語言,用規劃方式區分出來,讓他們能使用自己的語言,這種和平的不流血運動,很令我欣羨.

留言於 2002-10-22 14:47:43  

標 題: 第七點回應
作 者:

社一甲 王雅莉9103038 

留言給: 張學謙教授

留言內容:

第7點回應:
1.如果每人能以自己母語命名,當然很好.代表自己對這個語言的認同,想讓它能流傳下去.現在有很多人改回他們自己原本的原住民姓氏,例如立委高金素梅,她也是改回她原本的姓氏
2.證件如能以少數語申請,雖是不錯的建議,可事實上有其實施的困難性.要每一個辦理人員懂各個不同語言,是比較困難的一部份.不過政府可以加薪或升任等方式,促使辦理人員有學習的動機,我覺得是不錯的方式.
3.公務員會說少數語言也是比較困難的,如我前面建議,有誘發他們去學習的動機,再加上政府能規定要招考的公務員必須要會幾種不同民族的語言,我想,有誘因再加上規定,要實現就不是難事.
4.政府是有其必要設立單位處理議題的,不管任何提案,都不可能在一開始就達到十全十美的地步,須得經過多人的提議.多數的決議.政府如不能設專門單位去處理專門議題,如語言...等,永遠沒人會切實地正視問題,它只是附屬在某一小小單位下,一個不起眼的議題罷了.

留言於 2002-10-22 15:33:26  

標 題: 不要留言給我(張學謙)
作 者:

TiuN Hak-khiam 

留言給: 大家

留言內容:

如標題

留言於 2002-10-23 01:59:12  hakkhiam@ms11.hinet.net

標 題: re: 第七點回應
作 者:

peter 

留言給: 社一甲 王雅莉9103038

留言內容:

我認為護照應當容許人民使用自己母語的形式來登記,不要都是使用華語。
使用羅馬字客家和福佬人的名字一看就知道。


本文為回應在【 社一甲 王雅莉9103038 】的大作中提到 :
>第7點回應:
>1.如果每人能以自己母語命名,當然很好.代表自己對這個語言的認同,想讓它能流傳下去.現在有很多人改回他們自己原本的原住民姓氏,例如立委高金素梅,她也是改回她原本的姓氏
>2.證件如能以少數語申請,雖是不錯的建議,可事實上有其實施的困難性.要每一個辦理人員懂各個不同語言,是比較困難的一部份.不過政府可以加薪或升任等方式,促使辦理人員有學習的動機,我覺得是不錯的方式.
>3.公務員會說少數語言也是比較困難的,如我前面建議,有誘發他們去學習的動機,再加上政府能規定要招考的公務員必須要會幾種不同民族的語言,我想,有誘因再加上規定,要實現就不是難事.
>4.政府是有其必要設立單位處理議題的,不管任何提案,都不可能在一開始就達到十全十美的地步,須得經過多人的提議.多數的決議.政府如不能設專門單位去處理專門議題,如語言...等,永遠沒人會切實地正視問題,它只是附屬在某一小小單位下,一個不起眼的議題罷了.

留言於 2002-10-23 22:34:09  

標 題: re: 台概留言
作 者:

王意雯 

留言給: 9103037林沛蓁社一甲

留言內容:

本文為回應在【 9103037林沛蓁社一甲 】的大作中提到 :
>語言宣言
>1.人生而平等,因此語言也應得到公平的對待
>2.在強勢語言的侵襲下,人們該更努力保存瀕臨滅亡的弱勢語言
>3.語言不應受到任何制度的強制下遭到迫害
>4.教授母語給後代子孫,不至於讓專屬於自己母語只剩下文獻紀錄
>5.不以講母語為恥
>6.為後世做好一套母語傳承的整理
>7.不輕視不同於自己母語的語言



我覺得現在的新新人類似乎把講台語當作是一種恥辱了
而且阿
現在在正式場合裡,講國語已變成一種不成文的規定
因為他們覺得講國語比較有氣質

不過對於大部份台灣人來說
台語還是最普遍的語言
而就社會階層來說
講台語,比較能融入生活在最低階層的人民
要不然,為什麼一到選舉就有候選人要臨抱佛腳的
學習其它語言來換取選票

其實母語在今天來說是暫時不會消失的
不過,政府若沒有找出一個解決的方案來保她
我想在不久的將來
台語真的會被遺忘
我們的後代子孫也許會不懂得如何去講

留言於 2002-10-24 11:32:07  t324kimo@yahoo.com.tw

標 題: re: 不要留言給我(張學謙)
作 者:

王意雯9103047 

留言給: TiuN Hak-khiam

留言內容:

本文為回應在【 TiuN Hak-khiam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標題


知道了......

留言於 2002-10-24 11:33:06  

標 題: re: 語言宣言
作 者:

王意雯9103047 

留言給: 社一甲9103034黃千齊twb re2

留言內容:

本文為回應在【 社一甲9103034黃千齊twb re2 】的大作中提到 :
>語言宣言
>1.任何一種語言都不應該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及歧視
>2.任何一種語言都應被確保在公共場合使用的正當性
^^^^^^^^^^^^^^^^^^^^^^^^^^^^^^^^^^^^^
>3.教育內容有義務延續語言的使用性
>4.不歧視少數民族的語言,並給予合理的生存空間
>5.延續母語的使用,便是延續民族的根
>6.任何語言都有存在的權利,不應遭受強勢語言的消滅
>7.不同語言代表不同文化,語言的死亡便代表文化的提早老化



對於這一點我完全同意
其實阿
我們在學校幾乎講的都是國語
可是有時候我會一直用台語交談
然後就有同學覺得很奇怪
反過來問我為什麼一直用台語說話
我就覺得說......
現在的小孩怎麼這樣呢
也讓我深深的了解到母語的流失這個問題真的很嚴重

留言於 2002-10-24 11:59:57  t324kimo@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