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大陸研究所轉型規劃

經本校89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90年3月26日)審議通過

 

一、     背景說明

本所自1994年8月招生以來,已歷七年,兩岸關係與大陸發展之研究在國內已日趨成熟,惟審視國內各大學相關研究所,或以中共黨政、或以兩岸關係或以大陸經貿或以兩岸軍事作為研究與發展之主軸,本所經數年之發展,經評估大陸近年來在政經及法律社會制度與法令之建設方面均有重大之變遷,同時,國內外各學研機構對此一議題均賦予甚大之關注,是本所之轉型如何結合現階段學術與實務扣合之發展趨勢並配合學校系所成長之總體發展,完善既定架構,厥惟本案思考之主軸。以下所陳轉型規劃案業已經本校8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90年3月26日)審議通過。

二、     教學計畫轉型構想

為兼顧前項考慮,本所之轉型構想在教學設計方面基本上分兩階段,茲說明如下:

1.                      調整招生組別:本所已自本(90)學年度之招生入學考試正式分成甲、乙兩組,甲組係以大陸財經法學為教學重點,乙組係以大陸及兩岸事務為教學重點,並重新修訂相關教學及課程規劃,並依執行需要聘任相關師資,以完善結構。

2.                      系所組之融合與調整:自91學年度起,本所調整乙組研究生融入已奉教育部核定成立招生之公共行政研究所之大陸及兩岸事務組(公行所另一組為國家行政與公共政策組);依教育部「大學增設、調整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審查作業要點」規定之法律基礎,將本所更名規劃成立「財經法律研究所」,新成立之該所內分大陸財經法學組及一般財經法學組,甲組研究生則調整轉置該所之大陸財經法學組。

3.                      調整後的公共行政研究所與財經法律研究所均依規定授予「法學碩士」學位。

三、     「大陸研究中心」之設立

    除前述學術教學規劃之外,另整合相關系所之資源於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架構下成立「大陸研究中心」,中心置主任一名,由本校專任教授或副教授兼任之,並規劃延聘兼任研究員數名,專司有關大陸及兩岸問題學術研究,進行專案計畫委託之執行以及舉辦各相關之學術研討會活動,期能繼續發揮大陸研究之學術功能,一則完整本校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之架構與系所之完善;一則藉結構之調整發揮整合本校相關系所之資源,以推動更廣泛之學術教學與研究活動並達成資源聯結的功能。

四、     結語

1.                      為完成前項本所轉型構想,相關調整之班組名稱及教學課程師資結構之規畫已提送本校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及本校校務發展會議討論。並已依程序提付課程規劃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完竣(見本所90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2.                      本項轉型及系所調整班組合併方案嗣經校務發展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並分別於九十及九十一學年度分段實施。

3.                      有關九十一學年度「大陸研究中心」設置規劃書擬另案提付討論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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