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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組常見問答集(FAQ

 

 

教職員工宿舍

Q1

教師(學人)宿舍何時受理申請

A1

教師宿舍每學期申請1次,約於每年1~2月及6~7月間,確切受理申請時間,總務處保管組會行文至各單位,並公布於學校網頁上。

 

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Q2

職員宿舍何時受理申請?

A2

每月15日為當月申請截止日,由保管組簽請核定,經核定後始得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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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申請教職員工宿舍須檢附那些資料或證件?

A3

申請教職員工宿舍,其申請表須本人簽章,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1. 教師申請學人宿舍者須檢附之資料:

1.  戶口名簿或護照等相關證件影本。

2.  學人宿舍借用申請單。

2.  員工申請宿舍其申請表須本人簽章,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1.  單身職務宿舍借用申請單

2.  3個月內戶口名簿正本或護照等證明文件。

3.  博士後研究員需檢附系所聘任證明。

 

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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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教師獲配學人宿舍後,須於何時完成借住手續?

A4

收到進住通知後2星期內遷入所獲配之宿舍居住,並簽訂借用契約及辦妥公證手續。如因特殊事故,無法於限期內遷入或辦理公證者,應先報准延期遷入,否則視同棄權。

 

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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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教職員工宿舍維修責任如何劃分?

A5

有關借住本校教職員工宿舍,其宿舍維修責任劃分如下:

  1. 學校負責部分:
    1. 公共設施。
    1. 建築物本身結構(滲水、漏水等)。
    2. 其他:特殊案件需由總務處認定。
  1. 借用人負責部分:
    1. 人為損害。
    1. 一般性修護(燈管、水龍頭、馬桶、瓦斯熱水器等)。

   3.詳本組網頁「學人宿舍維修權責劃分一覽表」。

 

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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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教職員工宿舍收取多少管理費?

A6

區分

管理費

居南邨一期

7500

居南邨二期雙併

7000

居南邨二期四併三房

4500

居南邨二期四併三房

3500

教師擷雲莊宿舍

1500

職員擷雲莊宿舍

1400

軍公教人員另扣房屋津貼,同住配偶亦為軍公教人員者亦需於薪資中扣繳。

 

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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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借用教職員工宿舍是否須繳交水電費?又水電費及管理費應如何繳交?

A7

水電費按實際使用度數計費,另宿舍管理費及水電費則採由出納組自借住人每月之薪津中扣繳方式辦理。

 

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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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管理及盤點

Q1

財物請購時,其財物登帳分類標準為何?

A1

財物登帳分類標準係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編印之「財物標準分類」乙書規定辦理,約可分為金額超過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財產(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什項設備)、非消耗品(使用年限不及二年或金額在一萬元以下之物品及單價在一萬元以上之電腦軟體)及消耗品等。

Q2

如教師調至他機關或國立學校服務,可否將其研究所需儀器設備移撥至新任職機關?

A2

如其原所屬系所同意,經簽請校長核可,並陳報教育部及國科會或補助相關研究經費之機關同意後,即可辦理移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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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何時進行財物定期盤點?

A3

每年35月間,總務處會會同會計室同仁進行全校財物定期盤點工作,另總務處亦視需要,實施不定期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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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報廢及處理

Q1

各類財產及非消耗性物品之最低使用年限為何?

A1

財產及非消耗性物品之最低使用年限係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編印之「財物標準分類」乙書規定辦理,不同財產其最低使用年限亦不同,須視個案處理(財產增加單上載有該財產之最低使用年限,請同仁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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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奉核准報廢之財物,應如何繳回?

A2

請原使用單位將報廢品繳回保管組倉庫,報廢財務未繳回時,不得隨意棄置

Q3

已達到使用年限的財物,是否就可以報廢?

A3

財物雖已到達使用年限,除非失去原有效能且無法維修者,才能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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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服

Q1

如何借用學位服?

A1

由各系(所)畢業班級以「班」為單位填寫學位服借用名冊,由保管組計算應繳交清潔費,向台灣企銀繳交押金及清潔費用後,依指定時間攜帶名冊及繳費收據向保管組借用。

 

承辦人:塗蕙慈小姐 分機: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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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何時歸還學位服?

A2

畢業典禮完畢3日內,應將學位服歸還保管組,並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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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學位服遺失時如何處理?

A3

同學借用之學位服若遺失,應負賠償責任。請先至出納組繳交賠款項後,再攜收據至保管組辦理註銷借用手續,賠償金額得自押金扣除。

賠償金額詳本組網頁「學位服損壞賠償金額表」 

 

承辦人:陳塗蕙慈小姐 分機: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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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領用

Q1

如何學校印刷品?

A1

領用人須填寫「印刷品領用單」,經所屬單位主管簽章後,向保管組辦理領用。保管組受理領用時間為:每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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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印刷品是否每單位皆可申請?

A2

印刷為僅限公務使用,社團及學生及老師個人不得領用,各單位辦理活動應由相關經費印製,不得向保管組領取。

 

03-8632342 ~ 2345
03-863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