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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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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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學人)宿舍何時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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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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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宿舍每學期申請1次,約於每年1~2月及6~7月間,確切受理申請時間,總務處保管組會行文至各單位,並公布於學校網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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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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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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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宿舍何時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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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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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為當月申請截止日,由保管組簽請核定,經核定後始得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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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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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教職員工宿舍須檢附那些資料或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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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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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教職員工宿舍,其申請表須本人簽章,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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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戶口名簿或護照等相關證件影本。
2.
學人宿舍借用申請單。
2.
員工申請宿舍其申請表須本人簽章,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1.
單身職務宿舍借用申請單
2.
3個月內戶口名簿正本或護照等證明文件。
3.
博士後研究員需檢附系所聘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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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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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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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獲配學人宿舍後,須於何時完成借住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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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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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進住通知後2星期內遷入所獲配之宿舍居住,並簽訂借用契約及辦妥公證手續。如因特殊事故,無法於限期內遷入或辦理公證者,應先報准延期遷入,否則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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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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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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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宿舍維修責任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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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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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借住本校教職員工宿舍,其宿舍維修責任劃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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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本身結構(滲水、漏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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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案件需由總務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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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人負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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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修護(燈管、水龍頭、馬桶、瓦斯熱水器…等)。
3.詳本組網頁「學人宿舍維修權責劃分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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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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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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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宿舍收取多少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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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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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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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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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南邨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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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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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南邨二期雙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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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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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南邨二期四併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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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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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南邨二期四併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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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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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擷雲莊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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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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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擷雲莊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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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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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人員另扣房屋津貼,同住配偶亦為軍公教人員者亦需於薪資中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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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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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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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教職員工宿舍是否須繳交水電費?又水電費及管理費應如何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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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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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費按實際使用度數計費,另宿舍管理費及水電費則採由出納組自借住人每月之薪津中扣繳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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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趙文玲小姐 分機: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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