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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華大學原住民族民族學院院長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媒體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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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假自治 原團嗆政府別硬闖*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

   

「有哪個國家的原住民會反對民族自治?台灣的原住民族竟然站出來反對自治法,代表政府所提出的自治法版本,讓原住民族無法接受!」台灣原住民族真實自治聯盟5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別在選舉前政治操作,以「假自治法」欺騙原住民的選票。

原民自治權限過低

5日與會的代表包括部落頭目、原住民團體、學界教授與律師。與會成員皆表示,政院版自治法所給予的原住民族自治權限太低,層級與鄉鎮同一級別,雖然自治區可以成立議會與政府,但自治區內的原住民族無法擁有自然資源採集與管理權,碰到國家重大開發案,原住民仍然要靠邊站,以國家利益為優先。

在文化或教育等不牽涉開發、土地、資源採集等實質益處的事項上,政院版本自治法規定中,因自治區政府層級無法與國家對等協商,所以仍要與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申請核准,通過之後才能實施。與會代表認為,這與現行的縣市地方自治並沒有太大區別,的確是官方版不斷強調的「可行性最高」,「因為不改現況,甚至更加限縮原住民族權益。」

真實自治聯盟表示,在上一屆會期最後一次黨團協商中,幾位原住民籍立委曾說過,已經為族人爭取到「自然資源採集」相關權益。但在本屆會期,仍然傳出國民黨團將「自然資源採集」此條文修正回原始政院版本。

弔詭的是,就算自治區內有溫泉資源,族人經營維護仍需經過縣市政府同意,法案若通過將造成許多明顯違法的漢人溫泉業者就地合法、原住民族卻不見得可以經營溫泉的不合理現象。

立法為財團開路

長期站在原住民角度發聲的律師詹順貴說,政府要立原住民自治法,但在法條中卻不見土地規劃,也沒有把屬於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劃出,「只提數據,這樣要怎麼自治?」

泰雅爾民族議會阿棟•優帕司呼籲,政府和立委不要當財團幫兇,以自治法名義替財團開路,把台灣的土地都賣給財團,是原住民族無法忍受的事。來自東部的阿美族代表則呼籲政府,別再通過美其名為開發、自治,實際上都是在幫助財團更方便取得國有土地的法律。以阿美族為例,傳統領域包括海洋,政府想要把花東海岸線BOT出去以前,還得問問阿美族人的意見:「要自治,不要財團BOT!」

藍綠一樣沒誠意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教授施正鋒對國民兩黨的原住民政見提出批判:「國民黨說試辦,民進黨說自我管理;因為不涉及土地管理,所以其實兩者都不是真的要自治。」施正鋒指出政院版自治法最大的問題,在於架空原基法原有權限,最主要問題,仍然在於沒有土地實質管理權、自治政府層級太低,永遠不可能與國家平起平坐談事情。

施正鋒也說,在此選前時刻,政府打算以通過自治法做為拉攏原住民選票的籌碼,呼籲原住民官員、立委和學者應拿出擔當,告知族人真相,否則歷史自有公評。

有土地權才算真自治

財團法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說,政府既然簽了《兩公約》,也宣稱中華民國政府是注重人權的進步國家,那本就應該把屬於原住民族的還給原住民族;所謂自治本應包括最重要的土地權,國防和外交則可仍由國家管理。

吳豪人說,若按照政院版自治法,自治區政府做的決定還要經過縣市政府核准才可執行,「這種自治對原住民族是種羞辱。」

與會學者均表示,原住民族自治、歸還土地使用權,對漢人族群並無影響,受到影響的是政府的相關權責單位及政府的權力,例如長期與原住民族有傳統領域爭議的退輔會、台糖、林務局、國家公園。學者認為,以官方不斷把土地賣給財團經營的行徑、國有土地私有化越加嚴重的現在,把土地管理權還給原住民族,交給族人管理,信任度遠高於政府。

另外,學界也指出,下一次的總統候選人辯論,受邀的NGO團體竟無原住民團體,原住民團體也就沒有直接與候選人對話的機會。「候選人們都打定主意不理台灣的原住民了嗎?」

台灣原住民族真實自治聯盟表示,若本會期最後一星期執政黨要強行通過政院版自治法,將要向國內外司法機關提告,控訴政府違法違憲。


* 立報,社論,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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