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王建?僑日前務會議上建議,僑務委員應該把服務對象擴及中國僑民。由於馬英九總統已經宣示「僑務休兵」,也就是台灣與中國不要相互挖對方的僑民,然而,前些日子中國國慶,不只是海外的華僑、或是台僑,中國得寸進尺,連台灣的國民也要威脅利誘前往朝拜,王院長視若無睹,還要助紂為虐,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在冷戰時代,由於國民黨政權與中國共產黨勢不兩立,因此,除了分別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中華民國政府,號稱有四千萬之多的華僑(包括香港、以及澳門在內),也是雙方極力拉攏的對象。因此,每年「雙十國慶」總是廣邀僑界領袖參加慶祝大會,順便招待遊覽一番,彷彿可以欺騙自己,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才是中國的政治正統。
誠然,華僑現象有其歷史背景,也就是百年來中國歷經戰亂,東南沿海的百姓想盡辦法脫離貧困,南洋、或是新大陸成為嚮往的新天地,甚至於足跡遍及五大洋七大洲。這些人胼手胝足、落地生根,絕大多數成為各國的華裔國民;當然,也有少數接受號召,返回中國落葉歸根者。
台灣人的漢人祖先主要來自中國福建、或是廣東,由於語言相通,在大航海的時代,沒有現代國家的阻絕,與華僑互通有無。即使是在日治時代,台灣人與南洋的華僑關係密切,生意來往不斷。戰後,由於中國長時期實施自我封鎖,對某些老一輩的華僑來說,台灣有其文化中國的奶嘴功能。在台灣經濟起飛之際,除了說資金挹注的角色,東南亞的華僑也適時扮演台商南向發展的中介。
然而,血緣文化相近是一回事,當涉及國家認同、國家利益的抉擇之際,尤其是國家資源有限,我們的僑務政策對象當然必須有親疏遠近之別。以當年越南的難民為例,大部分屬於華裔,然而,如果視為炎黃子孫而照單全收,恐怕是自不量力。
同樣地,印尼境內有七百多萬華人,每逢排華,往往成為當地人搶劫迫害的對象,生命財產飽受威脅。在一九五○年代,僑委會出於人道考慮,曾經安排一千多戶客家人到龍潭定居。約莫十年前,印尼華人又成為暴動的對象,這時,我們政府關心的已經是寄居當地的台商、或是台僑,沒有人會白目地要幫助所有的華人撤僑。
所謂的「台僑」與「華僑」的分法,在於前者來自來台灣、後者來自中國,其中,又有戰後、與戰前的不同。台灣人在海外,除了戰前因流滯日本而選擇不接受國民黨統治以外,早期以留學生居多,特別是北美洲;後來,新僑則多為事業有成者。不管如何,他們與華僑的最大差別,在於心繫台灣的安危,尤其是台灣遭受中國的文攻武赫,台僑感同身受,自是那些隔海觀戰的老僑不能相提並論。
又以客家人為例,同樣是會講客家話,台灣的客家人除了三山國王信仰,另外還有強烈的義民意識,也就是在台灣開發過程中的集體記憶,這是其他地方的客家人所缺乏的信仰。相對之下,台灣的四個族群雖有齟齬,大家吵吵鬧鬧,至少還是兄弟姐妹,彼此有共同奮鬥的集體經驗,不是作為遠親的華僑可以相提並論。坦承而言,新台灣之子的舅姨,也就是東南亞各國與台灣的關係,說不定比老僑還重要。
作為個人私領域的立場,我們可以尊重王建?的大中國意識形態;然而,如果王建?以院長的身分提出公共政策的建言,我們認為已經逾越自己的本分。
《台灣時報》
200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