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全國客家日」政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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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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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對於過去的紀念是一種公共記憶的建構,是想要透過對於過去、以及現在的了解,以便凝聚大家對於未來的共識;在這裡,公共記憶的重點不在過去、而是現在,也就是反映現有的政治權力結構、以及對於文化了解的效忠(Bodnar, 1994: 76)。紀念除了有國家整合(national integration)的意義,更代表著民族認同(national identity)的建構(Spillman, 1997)。對於少數族群來說,如果集體記憶能被國家/多數族群所承認,代表的是過去被壓抑的記憶終於能取得正當性,同時也表示國家願意出面進行族群間的歷史和解(Savage, 1994: 132-36)。 一般而言,紀念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制定紀念日、豎立紀念物、以及教會儀式。根據「節日」的英文holiday來看,原本是holy以及day的結合,也就是「神聖的日子」,代表著基督教會曆法中的特別日子;不過,經過長久的演變,節日已經意味著是值得大家慶祝、或是紀念的日子,因此,往往會有一些相關的活動,而學校、或是公家機構也會跟著放假。相對之下,「節慶」(festival)比較帶有嘉年華會的意思,而且是比較非正式,也就是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譬如北美洲各地都有不同的日期做「傳統週」,以慶祝國民的多元文化傳統;一般而言,節慶可以延續數日到整個週(美國原住民族覺醒週)、甚或整個月(美國的黑人歷史月、亞太裔美國人傳統月),譬如我們的「桐花節」。 就節日實施(observation)的範圍而言,可以分為國際性(勞工節、母親節、原住民族日、外勞日、地球日)、全國性(國慶日)、地方性(英國威爾斯的St. David’s Day)、或是學校自訂(多元文化日)。就紀念、或是慶祝的內容而言,除了宗教節日(聖誕節)以外,大概可以分為國家歷史事件(獨立建國日、制憲紀念日)、民族英雄/特殊貢獻人物(美國國父華盛頓的生日、榮民日)、或是族群特色(馬來西亞華人的新年),多半帶有政治上的意義,特別是與理念的結合。此外,由於「國定假日」(national holiday、public holiday、legal holiday、bank holiday、commemorative holiday、statutory holiday)是指經過國家正式立法、或是行政命令所規範的節日,除了有不用上班、或是不用上課的意義外,還意味著如果假日不是在週末,員工放假也有薪水可領,因此,民間企業站在生產成本的角度來看,對於支薪的國定假日多半會有所保留。 在這裡,針對訂定「全國客家日」這個政策方向,我們先將檢視國內現有的相關節慶,進而考察國外是否也有類似的做法,特別是把種點放在與我們同樣是多元族群的美國,再來,我們要去了解族群紀念日有何社會意義,接著,我們要回顧客家族群在台灣發展的過程中有何重要人物、以及歷史事件,當然,我們有必要評估國內政治經濟環境對於制定全國性客家日的支持程度,最後,我們會具體對於制定客家日可能面對的選項逐一分析。
陳水扁總統在今年(2005)8月1日參加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活動時,正式宣布每年8月1日為「原住民族紀念日」,此外,從明年起,原住民在各族歲時祭儀之日可以放家一天,以便返鄉參加族人傳統祭典(自由時報,2005/8/1)。其實,內政部在稍早(4月14日)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以及各界代表研商『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之際,已經決定將8月1日為原住民族紀念日。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說明〉,由於立法院在修正『公務員服務法』之際(2000/6/30),附帶決議要求將原本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因此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的擬定。草案開宗明義指出,「紀念日及節日具有民俗傳承、國家歷史發展之莊嚴意涵」,進而在文字說明中分別定義紀念日、及節日/民俗節日(第2、5條): 本條例所定之紀念日,均有其歷史緣由及社會背景,以在國家發展歷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及深遠影響,足資全國人民紀念為限。 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在民間由來已久,民間習於配合慣俗舉行相關活動,蘊藏重要民俗傳統及倫理道德,爰配合民情定為民俗節日。 原住民族各族之歲時祭儀,在各部落中源遠流長,與原住民族之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內蘊深刻之部落倫理、宗教信仰及社會規範,為原住民族文化之,本於憲法增修條文肯定多元文化之精神,爰將住民族各族之歲時祭儀定為民俗節日。 我們可以看到,與原住民相關的有屬於紀念日範疇的「原住民族紀念日」(8月1日)、以及屬於民俗節日的「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未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中所規定的紀念日,包括「原住民族紀念日」在內,總共有十一個日子,不過,只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日)、和平紀念日(2月28日)、以及國慶日(10月10日)放假,而原住民族紀念日並不放假(第4條);相對地,包含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在內的民俗節日總共有六個,全部放假一天,比較特殊的是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是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根據各原住民族的豐年節日來放假(第7條)。 就我們的記憶所及,最早提到原住民族紀念日的是台灣文化學院院長許世楷。在他所主事的「霧社事件七十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台北、2000/10/21)中,除了有相關論文試圖為當年的霧社事件作為歷史定位,也就是將其當為「所有台灣人的集體記憶」(許世楷,2001:前11),與會人士還共同提出「將十月二十七日制定為『霧社事件』國定假日提案」,認為「霧社事件的抵抗正是台灣人追求民主、自由、平等,維護人權的偉大精神表現」(Yabu Syat、許世楷、施正鋒:2001:248)。 在次年舉行的「霧社事件研究會第一次研討會」(台中、2001/2/3)中,原住民立法委員瓦歷斯•貝林、以及媒體人Watan(陳春生)分別提出〈霧社事件宜否訂為國定紀念日〉、以及〈「霧社事件」制定為「國定紀念日」可行性?〉的報告。瓦歷斯•貝林(2001)認為,現行的國定紀念日都是根據漢人的觀點所制定的,因此,根據多元文化、以及民族平等的原則,應該將原住民各族的文化祭儀(譬如鄒族的Mayasavi、布農族的打耳祭、卑南族的猴祭)定為放假的國定紀念日。他退而求其次,比較了霧社事件、荷蘭侵台、以及牡丹社事件,認為後兩個事件對於廣義的原住民族(包括平埔族、以及高山族)來說,比較具有歷史意涵、而適合作為外來民族與原住民族的共同歷史;而霧社事件除了牽涉「以番制番」、因而爭議性比較大以外,而且只是部落反抗壓迫、爭取自主,尚未及對抗日本帝國主義的層次,此外,還有其他抗爭事件(新竹李棟崠山事件、高雄布農族事件、花蓮太魯閣事件),霧社事件未必有代表性。 Watan(2001)指出,其實,有四位原住民省議員早在1993年便在民政質詢中,響應聯合國將該年定為「國際原住民年」,要求政府制定「台灣原住民日」。Watan與瓦歷斯•貝林的看法相仿,擔心霧社事件所涉及的原住民內部族群糾葛、族人未必有相當的共識,因此,主張至少加入牡丹社事件作為選項;他甚至於主張,陳水扁與原住民在蘭嶼簽署「新夥伴關係」的日期,可能對於所有的原住民具有更多的共同意義。在這裡,他嚴肅地提出制定原住民紀念日所必須討論的準則,包括原住民紀念日的意義、對於原住民內部及整體社會的影響、所謂「台灣人的共同記憶」如何界定、以及如何與聯合國原住民國際日接軌等問題。 儘管霧社事件終究未被接受為國定的原住民紀念日,不過,中央銀行在隨後(2001/7)發行二十元硬幣,考慮以原住民歷史人物作為肖像,最後決定採取霧社事件中的靈魂人物莫那•魯道,因此,還是可以看出漢人主體社會對於霧社事件抗日意涵的肯定。 在瓦歷斯•貝林於2005年接任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以後,原住民族紀念日的推動加速,終於由陳水扁總統正式對外宣布。
對於採行民主政治的多元族群國家(multi-ethnic state)而言,多半會視國內的多元族群(ethnic diversity)為一種資產,因此,不管是正式、還是非正式,在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sm)的價值下,多少會舉辦慶祝活動、或是訂定針對特定族群的節日,一方面是尊重該族群的風俗習慣,另一方面肯定他們對於國家的貢獻(不限定文化層面),甚至於在具有不愉快族群記憶的國家,族群紀念日也有民族和解(national reconciliation)的象徵意義。 我們最容易看到的是有關原住民的紀念日,譬如加拿大的國家原住民日(National Aboriginal Day)、以及紐西蘭的外坦吉日(Waitangi Day),這應該是與國際社會對於原住民人權的關注、以及原住民族意識提高有關。 此外,各國也會尊重少數族群的傳統文化、或是宗教習俗,譬如英國的北愛爾蘭針對多數的新教徒、以及少數的天主教徒這兩個族群,分別定了橘人日(Orangemen’s Day/Battle of Bayne)、以及聖派特瑞克節(St. Patrick’s Day);近年來,蘇格蘭人要求將其守護神聖安德魯的生日(St. Andrew’s Day)提升為國定假日,同樣地,英格蘭人也有將其守護神聖喬治的生日(St. George’s Day)列為國定假日(n.a.: 2004)。德國綠黨為了表達對於國內回教徒文化的尊重,正在推動政府訂定一個屬於回教的國定假日。以色列雖以猶太人為多數族群,其中的猶太人又分為來自東歐(Ashkenazi Jews)、以及來自中東/北非(Oriental Jews)兩大次族群;政府為了打破彼此的藩籬,刻意把源自摩洛哥的猶太人Mimouna節提升為國定假日(Kaplan, 2000)。在加勒比海、以及鄰近的國家,大致是以黑人為主,因此都有解放黑奴日(Emancipation Day),不過,比較特別的是這些國家還有其他不同的移民,尤其是來自南亞的印度人,因此,蓋亞那、以及千里達暨托貝哥都有人在推動,希望能將歷史上的印度人抵達日(Indian Arrival Day)提升為國定假日。 在東南亞,馬來西亞是以巫人/馬來人為主體,不過,為了表示對於華人、印度人、Iban(沙勞越)、Kadazandusun(沙巴)等少數族群的尊重,除了巫人所信奉的回教節日以外,也盡量把各族群的節慶列為國定假日(Kling, 2005)。印尼獨立後的首任總統蘇卡諾(Sukarno),在1946年將華人的陰曆新年(Imlek)定為國定假日,不過,日後的蘇哈托(Soeharto)總統在任內(1967)禁止華人慶祝陰曆新年,一直要到2002年,梅嘉瓦第總統(Megawati Soekarnoputri、蘇卡諾的女兒)才又回復將陰曆新年為國定假日(Jakarta Post, 2004/1/21)。菲律賓為天主教國家,不過,自從政府在1996年與南部民達那峨(Mindanao)的莫洛民族解放陣線(Moro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簽署和平協定以來,為了對於回教徒表示善意,阿珞育(Arroyo)總統宣布回教曆九月(Ramadan)的最後一天(Eid al-Fitr)為法定假日,同時,又將麥加朝聖日(Eid al-Adha)當作回教民達那峨自治區(Autonomous Region in Muslim Mindanao)五個省的節日(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2003)。 我們接著要以美國為實例來稍作深入探討。美國聯邦政府所正式承認的國定假日(federal holiday)有十個,包括元旦、金恩牧師生日、國父華盛頓生日/總統日、內戰紀念日(Memorial Day)、獨立日、勞工日、哥倫布日、退伍軍人日、感恩節、以及聖誕節;另外,總統也可以指定某些特別的日子為紀念日,要求國人舉辦妥適的典禮、或是活動,不過,由於公家機關、或是私人企業並不因此而放假一天,民間往往根本不知道有這樣的「國定假日」(national holiday)。嚴格來說,美國沒有真正的國定假日,因為聯邦假日只適用於聯邦政府的雇員;不過,各州政府所定的假日大致與聯邦政府大同小異。 由於美國是移民國家,即使在「大鎔爐」的同化期待下,只要對於主流的「白種人•盎格魯薩克森•新教」(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簡寫為WASP)文化不構成威脅,還是可以允許少數族群文化作點綴性的呈現。就節慶而言,比較常見的是愛爾蘭裔慶祝聖派特瑞克節(St. Patrick’s Day)、蘇格蘭裔的聖安德魯日(St. Andrew’s Day)、或是日爾曼裔的十月啤酒節(Octoberfest),另外,人數較少的芬蘭裔、韓國裔、或是印度裔美國人,也有形形色色的宗教性、或是非宗教性節慶(Kostianen, 1986; Min, 2001);大體而言,這些只有慶祝、並不放假。我們在下面,將針對黑人、原住民、以及西班牙裔等三大族群,說明相關國定假日的制定。 金恩牧師生日(Martin Luther King Day)又稱為人權日,是用來紀念在1968年被暗殺的黑人民權運動領導者金恩牧師(Martin Luther King, Jr.)。民主黨的聯邦眾議員在金恩被暗殺的四天後,向國會提出訂定紀念日的草案;三年後,民間提出三百萬人的連署向國會請願,國會不為所動,不過,伊利諾州、麻薩諸塞州、以及康乃狄克州隨後開始立法放假紀念;經過草根將近二十年的努力,美國過會才在1983年立法;不過,仍有州政府反對紀念,最後一個州新罕布夏州終於在1999年讓步;根據1998年的一項調查,只有26%左右的私人公司同意給員工支薪放假。 為何路途如此遙遠?比較含蓄的說法,是美國自來只有兩國聯邦假日是用來紀念個人,也就是開國元勳華盛頓、以及發現新大陸的哥倫布,如果要另外加上一個人,應該是林肯、或是甘迺迪,輪不到金恩;極端的翻對聲音是金恩為共產黨徒;有人以為,假日會被解釋為對於黑人過去為奴的補償;當然,也有人擔心放假對於政府的負擔。儘管如此,美國各地在這一天會舉辦各種活動,包括遊行、靜坐、或是演講,除了說紀念金恩牧師對於提高黑人民權的貢獻以外,也要提醒社會對於少數族群「積極行動方案」(Affirmative Action Plan)的持續推動,更要促成多元族群間對於彼此差異的欣賞。 由於哥倫布是出生於義大利,因此,義大利裔美國人也把他當作族群的英雄,早在1866年就開始慶祝新大陸的發現;不過,近年來,由於原住民的意識抬頭,認為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帶來征服、以及滅種,不值得大肆宣揚,主張另外訂定原住民日來慶祝。當然,感恩節源自當年搭五月花號前來美洲的清教徒對於印地安人的感謝,除了說對於先人堅苦卓絕開疆闢土的感懷,也未嘗不可視為對於原住民的感念,然而,對於土地被掠奪的原住民來說,這個日子不如稱為「國殤日」(National Day of Mourning)(Peters, 1998)。 美國的印地安人在1993年成立United Native America的草根運動組織,要求聯邦政府停止出錢慶祝哥倫布日,同時,呼籲政府另外定一個原住民紀念日,以彰顯原住民對於這個國家的貢獻;到目前為止,已經有17個州政府不承認哥倫布日,而南達柯達州則將哥倫布日逕自改為「原住民美國人日」(Native American Day)。幾位眾議員在2005年提案,呼籲國會承認原住民是美國的原來住民(original inhabitants),並且要求訂定支薪放假的原住民日,讓所有美國人了解他們的成就、以及貢獻,也可以鼓勵他們提高自信、自尊、以及自覺,進一步促成聯邦政府與各原住民族之間更密切的「政府對政府關係」。 在這同時,受到黑人成功推動金恩牧師生日的影響,墨西哥裔的美國人(Hispanic、Chicano、或是Latino)也發起運動,要求聯邦政府為他們制定一個國定假日,以紀念在1993年過世的農場工人運動領袖Cesar Chavez。到目前為止,包括加州、洛杉磯、丹佛、聖塔非、以及鳳凰城等地方政府,已經將他的生日定為支薪的假日,而科羅拉多州、新墨西哥州、德州、以及亞利桑那州則只作紀念、而不放假。如果只是純粹紀念,爭議性就會比較少,如果要求放假,就牽涉到是否要多增加一天支薪假日、還是取代現有的某個國定假日(Hood, 2003);前者勢必增加政府的支出,後者則有相互排斥,一定會有反彈,譬如義大利裔對於墨西哥裔打哥倫布日的主意,就相當不以為然(McGreevy, 2002)。由於墨西哥裔美國人的人口百分比日漸高漲,尤其是在西南區為甚,以2000年的人口普查為例,就佔了全國總人口的12%,實力不容政治人物忽視,譬如柯林頓總統便曾說過,希望他自己是最後一個不會說西班牙話的美國總統,小布希總統也嘗試用西班牙文來作廣播(Huntington, 2004),因此,國定假日的訴求應該是指日可待。
肆、族群紀念日的意義 「傳統」(tradition)在本質上具有承先啟後的意義,主要是透過重複性的儀式、或是象徵性的行為,用來教誨社會價值、以及規範(Hobsbawn, 1992);其實,傳統往往是當代人創造出來的,是對於過去選擇可以接受的部分而加以重新建構(Hobsbawn, 1992; Zerubavel, 1994: 106)。節慶是一種社會儀式,是塑造集體記憶的一種方式,尤其是透過公共空間的紀念/慶祝來創造傳統,除了可以進行價值的社會化、張力的管理、有助於政治正當性的取得,同時也決定集體認同的塑造;特別是在一個多元族群的國家裡頭,妥適的紀念日秩序重建,將有助於多元社會的整合、以及集體認同的塑造(nation-building)(Kook, 2005; Etzioni, 2000; Carrier, 2000; Connerton, 1989: 48)。 集體記憶的建構是一種傳統的創造,是透過對於過去的印象(image)來肯定現在的社會秩序(Connerton, 1989: 3);集體記憶除了是一種對於政治事件的歷史詮釋,也是對於公共空間敘述的一種競爭(Walkowitz & Knauer, 2004)。集體記憶與政治權力有相互建構的關係,一方面,一個社會所呈現的集體記憶受到政治權力的版圖所宰制,另一方面,集體記憶的選擇也會決定政治權力的分配(Connerton, 1989: 1)。也因此,紀念儀式也擺脫不了政治層面的糾葛,特別是國家在從事集體記憶的正當化之際,少數族群很難避免被刻意遺忘、甚至於是被禁止作某些記憶(Gillis, 1994: 3-12; Savage, 1994: 134-36);問題是,如果遙遠的過去被強制失憶,往往也會伴隨著未來無法獲得確定(Gillis, 1994: 15)。我們對於現在的經驗,大部分是取決於我們對於過去的理解,然而,與其耽迷於過去、不如從事歷史的和解,也就是對於歷史事件重新進行啟蒙式的詮釋,以便促成國家和解(Carrier, 2000)。 台灣是一個多元族群的國家,至少可以大略分為原住民、客家人、福佬人、以及外省人四個族群,而各個族群內部也有多元的現象。在台灣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由於族群間在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文化層面的競爭激烈,雖有相互扶持的正面經驗,不過,也難免有不愉快的集體記憶。大體而言,台灣的族群分歧可以依時序歸納為原住民/漢人、客家人/福佬人、以及外省人/本省人三個軸線。到目前為止,國定假日中的原住民族紀念日、以及和平紀念日,可以說是分別針對原住民與漢人、以及外省人與本省人之間的和解。 我們回顧過去台灣所發生的重大歷史事件,大致可以歸納為對外來統治者的抗爭、以及官逼民反的民變。不過,在清治時代發生的所謂「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由於滿清政府慣用以夷制夷的策略,國家與社會上下之間的抗爭,往往又夾雜著族群間的水平競爭,特別是客家人與福佬人之間的恩怨情仇,至少進行了三十六次你死我活的械鬥(蕭新煌、黃世明,2001:72;施添福,1999;丁光玲,1994;楊碧川,1987)。儘管閩客之間隨後在殖民統治時期有攜手合作的經驗,然而,由於戰後國民黨政權的刻意操縱,兩個族群尚未能培養出水乳交融的集體認同,而義民的歷史記憶也對於兩個族群有南轅北轍的評價;具體而言,客家人認為義民是當年保鄉衛土的志士,而福佬人對於部分客家人未能共同對抗清庭而一直耿耿於懷;事實上,並非當年所有佔在滿清政府一方的都是客家人,同時,並非所有高舉反清復明的都是高風亮節的烈士。 在過去,我們的做法是頑固地強調集體失憶,也就是天真地假設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逝,因而不願意正面去看待過去。然而,如果沒有真相,如何會有和解?也就是說,即使彼此在公開場合絕口不提過去,雙方的傷痕卻永遠沒有癒合的機會,尤其是在選舉之際,如果不是閩客的直接對決、再不就是客家人必須在福佬與外省族群的競逐中被迫表態。 我們以為,透過全國客家日的制定,除了可以突顯客家人在台灣在各方面獨一無二的貢獻,也可以彰顯政府願意藉著公共空間的重建,積極進行閩客之間的歷史和解,塑造台灣所有族群的共同記憶、以及集體認同。
伍、台灣客家族群發展重要人物及歷史事件 在制定客家日的標的之下,我們若要向社會大眾提出正當性的論述,大致有兩個方向:一個是強調客家族群在政治、經濟、社會、或是文化上,對於台灣的歷史發展有何重要的貢獻;另一個是著眼於客家族群與其他族群的關係,究竟是如何左右台灣作為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的塑造。前者涉及的不外乎有卓越表現的個人、或是影響深遠的歷史事件;後者的重心在於抽象的關係,並不一定會與特定的人、或事作結合。 就人物而言,在漢人前來台灣安身立命的四百多年,傑出的客家人士眾多,尤其是在文化層面。就小說家來看,最有代表性的應該是吳濁流,他所書寫的《亞細亞的孤兒》、《無花果》、以及《台灣連翹》等書,不只是呈現客家族群的心聲、更是寫出所有台灣人追尋自我認同的心路歷程;鍾理和的作品雖然比較委婉,卻能在貧病交苦中寫出台灣農民在困境中掙扎的努力;龍瑛宗的日文小說在戰前即成績斐然,卻無法在戰後獲得青睞;賴和的作品具有強烈的反抗意識,不過,客家的面貌模糊。就音樂家而言,鄧雨賢創作許多膾炙人口的台灣民謠,包括〈望春風〉、〈雨夜花〉、以及〈月夜愁〉等等(楊國鑫,1993),特別是〈望春風〉,在戒嚴時代,被很多人當作是台灣人不可言喻的地下國歌,有其跨越族群的魅力;江文也是藝術作曲家,戰前即享譽國際,惜身故中國,國人認識較少(謝里法,1984)。 就台灣歷史上的客家政治/軍事人物而言,明朝末年縱橫海上的林鳳、以及林道乾往來台海,他們對於日後漢人在台灣開疆闢土,扮演著先驅者的角色(蕭新煌、黃世明,2001:29);明鄭的名將劉國軒雖是客家人士,不過,在鄭氏王朝降清後封官天津(頁31)。根據一般人的了解,與朱一貴先夥後敵的的杜君英為客家人,不過,也有人指出是源自潮州的福佬人(黃榮洛,1991:161;楊碧川,1987:111)。其實,在滿洲統治時期,有名的客籍官員有丁日昌、吳光亮、以及唐景崧(蕭新煌、黃世明,2001:61-63),不過,終究只是過客。 就已故的客家英雄人物而言,抗日的丘逢甲、以及羅福星最有名,多少與過去中國國民黨政府的推崇有關;其實,在乙末抗日中,還有吳湯興、姜紹祖、徐驤、江國輝、吳鴻興、鍾石妹、徐泰新、林娘德、以及林崑同等客家志士揭竿而起,其中徐驤身先士卒、轉戰南北;在日本人統治十多年後,依然有蔡清琳、以及羅福星領導抗日(蕭新煌、黃世明,2001:126-27、130、133;藍博洲,1991)。至於領導開發拓墾的黃南球,雖未戰死,也是見證台灣政治動盪的客家傳奇人物(黃卓權,2004);此外,包括開發台中的張達京在內的諸多墾首,也都是客家人(陳運棟,1998)。 如果說「台灣的歷史就是一部抗爭的歷史」,那麼,從抗荷的郭懷一事件(1652),經由反清的朱一貴事件(1721)、林爽文事件(1787)、戴潮春事件(1861)、施九緞事件(1887),以及抗日的北埔事件(1907)、林圮埔事件(1912)、羅福星事件(1913)、西來庵事件(1915)、治警事件(1923)、二林蔗農事件(1925)、霧社事件(1930),到戰後的二二八事件( 1947)、台灣自救宣言事件(1964)、美麗島事件(1979),那麼,除了霧社事件是由原住民發動,北埔事件、以及羅福星事件是明顯由客家人發動以外,其他事件很難看出參與者的族群身分,特別是在共同對抗外來統治者之際。
陸、國內政經環境的支持程度 假設我們取得訂定「全國客家日」的正當性之後,我們進而將其定位為支薪的國定假日,那麼,下一步的考量是其在政治、以及經濟上的可行性,我們先將討論經濟上的思考,再作政治層面的分析。就經濟面向來看,增設國定假日或許會牽動效率上的擔憂,特別是對於企業界來說,最常見的反對意見是擔心放假太多,恐怕會降低生產力、以及減弱競爭力(Al-Yousif, 2004);然而,持相反看法的人也可以說,休假有助於改善個人的身心健康、進而透過率的提高而增進全國的生產效率,甚至於,短期的休假有刺激消費的正面效果,也就是說,國定假日的增加與生產效率的提升,並不一定是要相互排斥的(n.a., 2004: 8-9)。 那麼,甚麼是合理的國定假日數目?根據資料顯示,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國家的平均國定假日數目是十二天,放假最多的是斯洛伐克、以及塞浦路斯的十五天,奧地利、芬蘭、德國、馬爾他、西班牙、以及瑞典的十四天,葡萄牙的十三天,捷克、丹麥、希臘、匈牙利、義大利、盧森堡、以及西班牙的十二天,比利時、以及法國的十一天,愛爾蘭、拉脫維亞、荷蘭、波蘭、以及英國的十天,愛沙尼亞、以及立陶宛的九天最低(n.a., 2004: 5)。根據『公務人員周休二日實施辦法』,除了春節放假三天以外,其他紀念日(開國紀念日、和平紀念日、以及國慶日)、以及民俗節日(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以及農曆除夕)都放假一天,也就是總共十天,比起先進國家至少還有二天的調整空間,政府應該是可以輕而易舉向企業界曉以大義。 不過,我們也必須指出,自從我國於2001年實施週休二日以來,政府部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對於國定假日的核定,一直是採取保守的態度,也就是說,除了春節以外,紀念日、或是民俗節日適逢週六、或是週日,一概是不採取補修。如果我們比較國定假日也是只有十天的美國來看,元旦、獨立日、退伍軍人日、以及聖誕節採取固定日期放假,如果遇上周六,則在週五補假,如果遇上周日,則在週一補假;其他的節日則固定在特定月的禮拜幾,也就是作所謂「禮拜一化」的彈性調整放假日,譬如總統日設在二月的第三個禮拜一、內戰紀念日定在五月的最後一個禮拜一、勞工節固定設在九月的第一個禮拜一、哥倫布節設在十月的第二個禮拜一,體貼地讓老百姓有連續假日,不會像我們的政府會故意用週休二日來抵消,彷彿是要把對人民的福利當作防賊一般看待。 就政治層面來看,客家人口佔全國人口的15%,在國會上也有相當的數額、而且是跨越黨派,因此,如果客家族群內部能取得共識、並能擺脫朝野的對立,相信行政部門會從善如流。尤其是在原住民族紀念日剛剛獲得確認,在示範效果、以及外溢(spill-over)效應之下,「全國客家日」的政治效益遠大於經濟利益,只要理念上的正當性論述言之成理,看不出會出現強烈反對的理由。我們以為,攻堅的最大阻礙應該是在人事行政局,因為,所謂的國定假日已經「固定化、常態化」、或是「一般國人所接受」的說法(《台灣日報》2005/9/27),並不代表老百姓會反對有合理改善的空間。
柒、政策制定方向分析 對於全國客家日的訂定,我們最重要的是先要定位其論述上的層級。首先,我們可以將其設定是專門為客家人所定的族群節日(unilateral),有如原住民歲時祭儀一般,譬如義民節的民俗/宗教性慶祝,將義民爺當作客家族群的保護神(of the Hakka)、為了客家族群而慶祝(for the Hakka)、由客家族群所獨享(by the Hakka)。不過,我們將面對的質疑不是不應該有客家人專屬的節日,而是說,有可能會有人提出,為何外省人、或是福佬人不能也有自己的民俗節日?在訴諸形式上平等的規範之後,很可能客家人的獨特性就會被否定了。再來,如果是將義民節當作是宗教性節日,違反我國淡化宗教呈現於公共領域的政治文化,而且也會馬上會遇到基督徒、或是佛教徒的反響,要求循例將聖誕節、佛誕節列為國定假日,企業界恐怕會有強烈的的反彈。 再來,我們可以強調客家族群對於台灣社會整體(systemic)的貢獻,或是著眼於客家先烈對於台灣歷史的獻身,譬如羅福星、徐驤、或蔡清琳,或是客家先賢對於台灣多元文化的貢獻,譬如吳濁流、或鄧雨賢。如果就政治人物而言,可能很容易陷入當前的朝野的藍綠對抗,譬如羅福星、或是蔡清琳較為國人所熟悉,尤其是羅福星,可能是因為他加入過同盟會、以及中國國民黨,當然會獲得過去的國民黨政府的賞識而廣為宣傳,但也因為他有與中國藕斷絲連的絃外之音,有可能會被泛綠陣營認為中國色彩太強、客家色彩太淡而消極以待;相對地,如果要推崇徐驤,又會面對全國性知名度不足的困難,從而需要費更多的心力來進行說帖的書寫。我們以為,藝文人物比較沒有爭議性,而且其作品可以比較容易獲得跨越族群的欣賞:以鄧雨賢來說,他的作品以福佬話膾炙人口,不知是否能代表客家族群?相對地,吳濁流的小說不只道出所有台灣人在夾縫中生存的苦悶、也充分表現出客家人硬頸的精神。 我們也可以將客家日的意義作抽象性的詮釋,也就是從客家人與其他族群互動著眼,一方面強調對於過去齟齬的和解,一方面策勵未來和諧的多元國家的建構。此時,論述的重心不再侷限於作為歷史遺跡的閩客雙邊(bilateral)競爭;客家日可以重新回顧客家人作為漢人開墾先鋒而與原住民過往的接觸,進而彰顯客家人擔任漢人祈求原住民諒解所表現的誠意;同時,由於客家人與外省族群不少、了解也比其他福佬人、或是原住民深入,客家日也可以突出客家人作為省籍和解的觸媒,此時的意義將是多邊(multilateral)同步進行和解。 就推動的策略而言,我們可以要求一步到位,也就是從中央政府的總統、或是立法院著手,特別是只要總統首肯,相關部會大致不會正面反對,而國會也會風行草偃。當然,我們也可以採取漸進的推動方式,譬如先鼓勵客家學校、或是鄉鎮舉辦客家日的活動,等待客家族群本身已經有相當的共識、而且也有擴大慶祝範圍的企盼,再往上要求作國定假日的規範,讓全國人民來進行客家日儀式的共同經驗想像。 就技術層面而言,我們必須考慮客家日究竟是要取代現有的假日、還是增加國定假日一天。如果考慮民間企業配合公家機構放假可能的反彈,可以就現有的國定假日、擇一而加以取代,那麼,要取代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和平紀念日、還是國慶日?由於和平紀念日才訂定不久,一時恐難替代;開國紀念日又有元旦的象徵意義,各國都當作國定假日,有其人類一元復始的詮釋,我國未便片面廢置;各國都有其特定的國慶日,尤其是獨立之日,問題是雙十國慶對於外省族群應該有相當的感情牽掛,驟然取而代之,恐會引起軒然大波。 再來,我們思考增設國定假日的方向。如前所述,我國目前的國定假日比進國家的平均數稍低,因此,仍有增加放假天數的空間。這時,我們要考慮究竟全國客家日是要每年定在固定的日子,譬如先賢先烈的生日、或是事件發生的日子,還是要做彈性的調整。以前者而言,如果這個日子是落在非週末,那麼,放假是沒有問題;不過,如果客家日剛好落在週六、或是週日,就必須決定是否要在週五、或是週一補假。就後者而言,就是好意將客家日放在禮拜一,以便讓百姓多一個連續假日。我們以為,如果沒有提高到國定假日的位階,一般人是不會感覺到節日已到(譬如教師節),也就不會有深刻的反思的機會;如過真的要放假,我們不如思考美國的週一化做法,讓人民多一個連續假日,精神上的效應效恐怕是遠帶於經濟上的成本。
參考文獻 陳運棟。1998。《台灣的客家人》。台北:台原出版社。 鍾肇政。1993。〈客家台灣文學小論──客家文學的界說〉收於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編)《台灣客家人新論》頁94-100。台北:台原出版社。 丁光玲。1994。《清代台灣義民研究》。台北:文史哲版社。 謝里法。1984。《台灣出土人物誌》。台北:台灣文藝雜誌社。 薛佩玉。2004。《台灣1950-2004年國定假日的社會學分析》。高雄: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蕭新煌、黃世明。2001。《台灣客家族群史──政治篇》(上)。南投:台灣省文獻會。 許世楷。2001。〈銘刻台灣人的集體記憶〉收於Yabu Syat、許世楷、以及施正鋒(編)《霧社事件──台灣人的集體記憶》頁前11-12。台北:前衛出版社。 黃卓權。2004。《跨時代的台灣殖貨家──黃南球先生年譜(1840-1919)。中和: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 楊碧川。1987。《簡明台灣史》。高雄:第一出版社。 黃子堯。2004。〈台灣客家文學〉收於梁榮茂、黃子堯、謝艾潔、以及鄭榮興(合著)《台灣客家族群史──學藝篇》頁9-118。南投:台灣省文獻會。 黃榮洛。1991。〈客家人的台灣史〉收於徐正光(編)《徘徊於族群與現實之間──客家社會與文化》頁150-69。台北:正中書局。 施添福。1987。《清代在台漢人的祖籍分布和原鄉生活方式》。台北: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南投:台灣省文獻會。 瓦歷斯•貝林。2001。〈「霧社事件」制定為「國定紀念日」可行性?〉發表於新新台灣文化教育基金會主辦「霧社事件研究會第一次研討會」。台中:蒙恩福音中心。2月3日。 楊國鑫。1993。《台灣客家》。台北:唐山出版社。 Watan(陳春生)。2001。〈霧社事件宜否訂為國定紀念日〉發表於新新台灣文化教育基金會主辦「霧社事件研究會第一次研討會」。台中:蒙恩福音中心。2月3日 Yabu Syat、許世楷、以及施正鋒(編)。2001。《霧社事件──台灣人的集體記憶》。台北:前衛出版社。 Al-Yousif, Mahmood. 2004. “What’s One More Day Added to the National Holidays?” (http://mahmood.tv/index.php/blog/360) Bodnar, John. 1994. “Public Memory in an American City, Commemoration in Cleveland,” in John R. Gillis, ed. Commemorations: The Politics of National Identity, pp. 74-89.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2003.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2003.” (http://manila.usembaddy.gov/wwwhrep1.html) Carrier, Peter. 2000. “’National Reconciliation?’ Mitterrand, Chirac and the Commemorations of Vichy 1992-95.” National Identities, Vol. 2, No, 2, pp. 127-44. Connerton, Paul. 1989. How Societies Rememb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tzioni, Amitai. 2000. “Toward a Theory of Public Ritual.” Sociological Theory, Vol. 18, No, 1, pp. 40-59. (http://www.gmu.edu/~ccps/etzioni/A275.html) Gillis, John R. 1994. “Memory and Identity: The History of Relationship,” in John R. Gillis, ed. Commemorations: The Politics of National Identity, pp. 3-24.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Hobsbawn, Eric. 1992. “Introduction: Inventing Traditions,” in Eric Hobsbawn, and Terence Ranger, eds. 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pp. 1-14.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ood, Priscilla. 2003. “Report Back: Feasibility of Establishing a County Holiday in Honor of Cesar E. Chavez’s Birthday.” (pdf) Huntington, Samuel P. 2004. “The Hispanic Challenge.” Foreign Policy, March. (http:// www.freerepublic.com/focus/f-news/1084558/posts) Kaplan. Jonathan. 2000. ‘Ethnicity and the Socio-Economic Gap in Israel.” (http://www. jafi.org.il/education/juice/2000/israeli_society/is6.html) Kling, Zainal. 2005. “Malaysia National Holidays: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mmon Time Frame.” (http://www.cctv.com/folklore/special/C13596/20050214/100560.shtml) Kook, Rebecca. 2005. “’Changing Representations of national Identity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Independence Day Celebration in Israel, 1952-1998.” National Identities, Vol. 7, No, 2, pp. 151-72. Kostiainen, Auvo. 1986. “New Forms or Old Traditions? On the Festivities of the Finnish-Americans.” (http://www.genealogia.fi/emi/art/article269e.htm) McGreevy, Patrick. 2002. “Chavez-Columbus Debate No Holiday for Council.” (http:// www.sicilianculture.com/news/2002-chavez.htm) Min, Pyong Gap. 2001. “Immigrants’ Religious and Ethnicity: A Comparison of Korean Christian and Indian Hindu Immigrants.” )http://www.icasinc.org/lectures/min1.html) n.a. 2004. “St Andrew’s Day: A National Holiday Public Consultation.” (pdf) Peters, Russell M. 1998. “Comments on the Day of Mourning.” (http://www.pilgrimhall. org/daysmourn.htm) Savage, Kirk. 1994. “The Politics of Memory: Black Emancipation and the Civil War Monument,” in John R. Gillis, ed. Commemorations: The Politics of National Identity, pp. 127-49.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Spillman, Lyn. 1997. Nation and Commemoration: Creating national Identi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Australi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Walkowitz, Daniel J., and Lisa Maya Knauer, eds. 2004. Memory and the Impact of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Public Space.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Zarubavel, Yael. 1994. “The Historic, the Legendary, and the Incredible: Invented Tradition and Collective Memory in Israel,” in John R. Gillis, ed. Commemorations: The Politics of National Identity, pp. 105-23.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委託研究報告,2005/9/30。 見http://www.wfdn.com.tw/9401/050416/01-08/041602-2.htm。根據內政部,這個草案先前(2002/9/26)函送立法院審議,因為屆期不續審,此回只是添加原住民族紀念日;見http://www.moi.gov.tw/pda_news_ info.asp?NewsId=1601。 世界各地有關於多元文化節慶的初步蒐集,見http://www.cas.psu.edu/docs/CASAdmin/CASHR/Civil Rughts/109057.HTML。 瑞典、挪威、芬蘭、以及俄羅斯境內的沙米人(Sami)原住民,他們將2月6日當作共同的沙米民族日;見http://www.sametinget.se/sametinget/view.cfm?oid=1432。不過,只有挪威政府在當天同時懸掛沙米旗、以及國旗;見http://www.norwaypost.no/contet/asp?cluster_id=23981&folder_id=21。 見http://www.landofsixpeoples.com/news301/nc304174.htm、以及http://www.kpresorts.com/tnt/tnn/tnn60. htm。 |